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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辖区内电网工程质监工作,可承担火力发电工程和风力、光伏、农林生物质、太阳能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工程质监工作;火电工程、农林生物质发电工程、太阳能热发电工程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兜底负责;风力、光伏发电工程和电源、电网侧储能电站质监工作由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兜底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