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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15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变更申请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现予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省份
申请事项
1
唐山汇联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
法定代表人变更
2
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北京市
3
张家口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
尚义协鑫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5
滦平晶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
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7
河北建投张家口风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
8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9
国家电投集团四子王旗风电供热有限公司
10
国家电投集团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1
内蒙古包头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12
国电中商苏尼特右旗风电有限公司
13
国电优能正镶白旗风电有限公司
14
杭锦旗华盛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15
金州(包头)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变更
领证须知:
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装在一个档案盒里;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回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6.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