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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建”)是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14个省(市、区)电力勘测设计、工程、装备制造企业的基础上重组而成,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当时隶属国家能源部,后历经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现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是中国最早开发风电的专业化公司。公司于2009年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被誉为“中国新能源第一股”。如今,龙源电力已发展成为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对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企业开展后续监管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出60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方式对其承诺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开展事后监管。附件:开展后续监管企业名单
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是否需要缴纳社保证明
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要提交各类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吗?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不再要求提交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但在审查中对于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存疑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中哪些人员可以兼职?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中哪些人员可以兼职?答: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技术负责人可以在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中任命,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质检员须专人专岗。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中安全监督员、质检员的专业有何要求?
安全监督员、质检员的专业有何要求?答:原则上应为电力相关专业。
华北能源监管局展天津地区“获得电力”现场检查
3月16日至18日,华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天津地区“获得电力”“三指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回头看”工作。 “回头看”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抽查客户报装档案、拨打用户回访电话、内网查核办电流程时限等方式进行。共抽查国网天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承装修试资质)北京地区办理指南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通称为电力承装修试资质,或承装承修承试资质,官方一般叫做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三个大类,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每个大类分为五个级别,比如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可以从事相应35千伏(KV)的施工作业,企业须持有电力承装修试资质方可承包有关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调试等工程项目。

河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承装修试资质)办理指南
河北承装修试办理指南河北区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方法河北省共有11 个地级市,分别是石家庄 、邯郸、 邢台、 保定 、张家口、 承德、 唐山、 秦皇岛 、沧州 、衡水 、廊坊,都属于华北能源局监管范围,以上11个地级市及所辖县镇等电力企业,需要
承装修试申请办理中电力相关专业具体指哪些专业?
电力相关专业具体指哪些专业?答: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类、机电类、中低压配电类、农电类等强电专业;不包括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弱电专业,以及热工类、动控类等其他非电专业。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对于技术和安全负责人要求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专业以及证书有什么要求?答: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专业应为电力相关专业(电力相关专业是指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专业有不限于电力、电力工程、电力工程技术、机电、机电一体化、机电工程、电气、电气技术、电气及其自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多个类别时,人员数量是累加还是按照最高标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多个类别时,人员数量是累加还是按照最高标准?答:按照最高标准。例如:申请四级承装、承修类,根据申请条件,承装类要求电工为不少于25人,承修类要求电工为不少于20人,申请时,提供的电工人数应不少于25人。2020新的承装修试电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行政许可公告 2021年第6号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审议,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北京昊润金城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变更、补证申请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现予公告。序号企业名称类别和等级变更事项承装承修承试1北京昊润金城科技有限公司四级四级四
能源局发布2020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一览表指 标 名 称计算单位全年累计绝对量同比增长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75110 3.1 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859 10.2 第二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512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第三次修订版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 电力设
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