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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申请人暂缓邮寄资质许可纸质材料, 将材料留存备查。
2.许可证将按照系统“办公及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电话”等信息邮寄至各单位,请务必核实地址和电话准确性。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在系统“我的许可”-“我的信息”中予以变更。
3.许可事项变更、登记事项变更、延续、机组延寿、补(换)证、注销等企业需按照以下地址将原许可证正副本邮寄至资质管理处或业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