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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监管局
行政许可受理单
受理单号:
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办)提出的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新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受理。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1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