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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1〕5号
各被许可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2021年1月25日,经华北能源监管局2021年第2次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决定,准予河北霞光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
具体如下: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许可事项
类别和等级
承装
承修
承试
1
河北霞光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
三级
二级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1月25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1年1月26日印发
领证须知:疫情期间,全部许可证邮寄送至各单位。需提供材料:1.单位委托书及邮寄收件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电话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纸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胶装装盒、每一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许可事项变更、延续企业在此基础上仍需提供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